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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壤肥力测定仪FT-Q4000
我国的近代土壤分类工作是20世纪30年代开始的,近50年来,在这方面取得较大进展。现行的土壤分类具有以下特点:
1、运用土壤发生学的观点进行土壤分类。把土壤看作是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下形成的自然体,按照土壤形成条件、形成过程和土壤形态进行分类。把自然土壤和耕种土壤纳入了统一的分类系统中,比较全面的反映了我国土壤类型及其发生和分布的规律。
2、按照地带性学说,研究中国土壤分布的规律。由于我国幅员辽阔、土壤发生类型与生物气候相适应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,这一点已为过去的许多研究成果所证实,但由于土壤性状是土壤演化的结果,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玉祥带气候的干湿、冷热成正关系,往往是反映了过去历史时期残留下来的特点。在某些地带性因素影响下也可形成特殊的土壤类型,表现出非地带性的土壤分布特点。
3、中国的现行土壤分类制,采用了土纲、土类、亚类、土属、土种和变种等六级制。其中,土类是基本单元,土种是基层分类单元,提出了各级分类的原则和依据,确定了采用分级命名法。但是,我们的分类工作多偏重于高级分类单元的研究,忽视了基层分类研究,对土壤类型划分的依据,大多停留在概念上,缺乏具体的数量指标。现在上土壤分类的动向是向指标化和数据化的方向发展,这样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指标的分类等级与系统,便于掌握和应用,是我们应当借鉴的。